山東省正式出臺《山東省進口食品市場銷售規范》,針對各類食品經營主體特別是小型食品雜貨店(以下簡稱“小食雜”)的進口食品銷售行為作出明確規定。
該規范要求,所有進口食品經營者必須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,確保食品來源可追溯。對于小食雜店,規范特別強調要保存進口食品的報關單、檢驗檢疫證明等文件備查。銷售場所必須明示進口食品的中文標簽,標明食品名稱、原產國、生產日期、保質期等基本信息。
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此次規范的出臺旨在加強進口食品安全監管,保障消費者權益。針對小食雜店規模小、管理相對薄弱的特點,規范提出了差異化管理要求,既強化監管又考慮實際經營情況。
根據規范要求,小食雜店經營者需定期對庫存進口食品進行檢查,及時清理臨期、過期產品。對于冷藏、冷凍類進口食品,必須配備符合要求的儲存設施并定期維護。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巡查力度,對違反規定的經營者依法處理。
該規范將于下月起正式實施,山東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組織開展專題培訓,幫助小食雜店經營者更好地理解和執行新規。專家認為,此舉將進一步提升山東省進口食品市場秩序,為消費者營造更安全的食品消費環境。